管治架構
管治架構
由大學成員和校外人士組成,是全校規模最大的監督及立法機關。校董會的作用應視為代表港大所服務的廣大社會的利益。校董會擁有增補、廢除及修訂規程的權力。
港大校董會(委員)名單 (截至2024年9月)
校務委員會是香港大學的管治機關,負責管理大學財務、人力資源以及規劃大學的未來發展路向。委員會由校內委員(教職員和學生)和校外委員(非香港大學僱員或學生)組成,校外委員與校內委員的比例為2:1。委員以個人身份出任,故以信託人身份履行職責。
校務委員會(委員)名單(截至2024年9月)
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
指南與守則
教務委員會是大學主要的學術權力機關,負責規管所有學術事務及學生福利事宜。委員會共50名委員主要為教學人員,亦有學生代表。
教務委員會(委員)(截至2024年9月)